被性侵后,父亲却说:还好你是男孩
一天的伊始当人群开始涌入地铁时,这个便捷交通工具的“眼睛”就盯着每一个忙碌冷漠的人。
在这拥挤狭小的公共空间,大家都低头沉浸在手机所带来的安全感里。
可是有“特点”的男孩,要获取这些简单的快乐已经很难,还要承受法律灰色地带中闭口不言的羞耻。
称为宝藏男孩的男性化妆博主@FerNando花男朵,在6.2日的广州地铁中,遭遇了猥亵。
其实,利用拥挤的地铁对女性实行侵犯并不是个例,但因为他的“特点”,让本来冷漠的旁观者,变成了叽叽喳喳吵个不停的发难者。
“卧槽 怎么是个男的”
“摸了个男的也太惨了吧”
他们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表情和毫不修饰的笑骂,使得根本没人关心“原来,男孩也会被性侵”。
看客们理所当然的以此打趣不以为然,令人吞苍蝇的难堪。
直到猥亵男逃走以后,大家像没事发生过的冷漠让他担忧。
是不是我的“不正常”才会这样?
不,他选择发声选择捍卫自己的权利,他选择告诉大家在施害和受害的关系里,不存在以任何性别为前提的应当与不应当。
男生也会被性侵。
但往往我们选择不做沉默的大多数,努力捍卫自己的权益时,则需要背负何等的压力。
认为你的特殊,你的弱势,你的中性 所以你遭受侵害是活该的。
因为你是男的就该更强悍,就该把侵害者打趴在地,而不是扭捏的委屈。
当然,人们有这样的想法并不奇怪,
从原生家庭来看,男孩并不能从家庭中学习到完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伤害后情绪宣泄的表达方法。
从学校教育来看,男孩甚至会在性教育课中被赶出课堂 ,认真的听讲却会换来同伴淫荡的嘲笑 。
而,受害性保护好像变成了代孕女性的专属。
目前,我国现行刑法中强奸罪受害主体只承认代孕女性,而没有男性。
如果是对男童进行性侵犯,只能以猥亵儿童罪进行处罚。奸淫幼女最高可判死刑,但猥亵儿童罪最高的刑期只有5年。
中国凶杀案受害者的男女比例分别是78.1%和21.9%。让人遗憾的是,同性男性强奸、女性强奸男性一直是法律的灰色地带,因罪行不符合强奸的定罪条件,男性被强奸的案件申诉次次被驳回,媒体的关注和报道也是少之又少。
但,性侵之罪,无关性别。
视频来自 箭厂—《被性侵的男孩》
可能,女孩子会觉得自己比男孩子更缺乏安全感,从而对男性和社会产生愤怒和厌恶,这种情绪没错,但这种错误不是男性群体造成的,而且你所认为的厌恶也并不是社会的客观事实,他们也是受害者。
他是坏人,他才不管你是谁,你的性别,他只是想要做坏事。仅此而已
事实上,男性比女性遭遇强奸的几率是一样的,但因为新闻,媒体,营销号,公众号的舆论眼光,几乎没有放在男性遇难的案件上。
取证难、知晓度低、没有法律的保护,让男性更加不敢发声。
而媒体们却一边吃着人血馒头,啃噬着女性群体的安全感,一边无视着男性创伤后应激的反应。
使得社会舆论一直处于性别两极的敏感状态。
但,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性本来可以是是隐秘的享受的私人的,但因为经历了黑暗的事情。
性 对他们而言不再像是吃饭喝水一样成为习以为常的欲望,性,反而成为创伤的牺牲品,一旦提起就条件性地恶心或逃避,加害者剥夺了一个人该一生简单快乐的权利。
被欺辱也永远不分年龄、地域、身份和性别,因为大恶毫无道理可言。
你无法想象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世界是那么的黑暗。
当他人遭遇过侵害时,不管他是沉默的还是勇敢发声的,不管他是男性还是代孕女性,都需要一个创伤后温暖的拥抱。
告诉他,你没错。
除此之外一切都是好的。真的不骗你,我看到微弱的光在前面。
如果快乐已经很难,我希望我的男孩女孩儿们能够健康平安。